后湖里商铺违规私设停车场

武汉通2025-09-26  18

武汉留言板:后湖里小区物业在南门出入口处商铺门口违规私设停车场,前期投诉说不搞了,现在又搞,不把业主安危当回事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后湖里原售楼部前广场万凯置业私自将多辆车停在广场上的问题。经了解,8月22日物业公司接到业主反映商业街原售楼部门前广场有车辆违规停放现象,物业公司采取现场贴单,通知车主挪车、与商户沟通告知其:商铺广场属项目公共配套区域,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小区管理规约均明确说明不得改变广场使用性质,并下达整改通知单,及时采取围合等措施进行处置。物业公司就该问题已上报辖区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请其介入与协作处置。待相关部门有确切处置结果与进展后,物业公司将第一时间对业主们反馈结果。后期物业公司将在街道社区指导下遵循全体业主意见,通过全体业主表决是否变更为全体所有车场,所得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9月10日由物业公司申请,社区邀请区、街相关部门莅临后湖里小区现场,针对后湖里1-1楼1-9商铺门前商户临时停车矛盾诉求问题,进行调研及商议处置办法。 9月12日物业公司将“1-1楼1-9商铺门前商户临时停车诉求的处理说明”张贴在小区公示栏,利用后湖里物业服务小程序告知居民。指导建议如下: 1、在没有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由社区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按相关规范要求采取线上与线下投票方式,决定该区域最终的使用属性,产生的相关收益应归属全体业主共有,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使用方向。 2、当前处理建议(全体业主大会意见征询结果出具前):(1)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五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之内容,结合小区商铺现场实际情况,商铺门前5米范围内商户允许规范使用,仅用于商户实际使用需求(早8:00-晚18:30铺前临时停车),并自行负责门前“三包”责任。(2) 商户购买商铺附加商务条款虽对商户优先使用铺前区域有所约定,但前提条件为合法合规情况之内,最终需综合商铺区域与住宅区域业主意见,按相关要求正常推进,规范使用。在会上我局要求物业公司在决定该区域最终的使用属性,全体业主大会意见征询结果出具前,尽量引导临停车辆不要停在广场,停入小区地下车库,严格按照“商铺门前5米范围内允许商户规范使用,不得超过5米范围”的规定做好商铺门前车辆秩序管理,督促商铺做好门前卫生,并与居民们做好解释工作。 9月19日14:43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723186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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