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目前怀着双胞胎,想详细咨询一下武汉生育津贴相关政策。

武汉通2025-09-26  1.3K+

留言板:想了解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我这种双胎情况能领取多少生育津贴?计算时依据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确定的呢?\n具体的领取流程是什么样的?现在是否可以线上申请,若可以,在哪些平台操作;如果只能线下办理,需要前往哪个部门?\n领取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n另外,我的产检生育险一千额度以及社保一年三千五的额度已经全部用完,想问问针对双胞胎产检还有其他补贴或相关津贴吗?若有,申请条件和流程又是怎样的?\n感谢您的解答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n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生育津贴核发天数及核算相关问题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n1.根据《关于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函[2016]15号)规定: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外,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2.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武人社规[2018]1号)规定: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津贴天数。3.根据《关于转发<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武医保[2019]67号)规定:生育津贴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职工本人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申领生育津贴。生育门诊产前检查1000元定额用完后,后续发生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结算。\n2025年8月11日10时14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58309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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