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6572号

武汉通2025-09-26  62

  向明、叶安南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积玉桥街临江大道66号金都·汉宫(一期)4栋7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0155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向明、叶安南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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