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646号

武汉通2025-09-26  25

编号:2025第3646号

  根据(2024)鄂0104执5978号之四、(2024)鄂0104执5978号,黄燕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硚2007007814号 周国民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4010006GB00014F00010033  硚口区集贤.书香苑1号楼1单元9层1号   
2 硚国用(商2007)第10766号 周国民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4010006GB00014F00010033  硚口区集贤.书香苑1号楼1单元9层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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