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交通大队贴条不按正规流程,随意操作
青山区作者:武汉通日期:1月前点击:53

武汉留言板:3月17日15时多我在和平街道服务中心办事,因停车位已满且下大雨,故把车停在对面马路收费位正前方(非收费区)。 15:31分收到违停短信,15:33分我两分钟即走到停车处,看到贴条显示15:26分己贴,15:34我向122反映为什么不是先发短信给人挪车时间(15分钟)?而是先贴条再滞后5分钟发短信?122表示会向相关部门反映。 三个时间点的凭证截屏附后。 其后,一男的手机来电表示我们就是这么按规定操作的,不服可以向司法局行政复议。 我又表示为什么只贴我的,还有违停更厉害的车停在盲道上为什么不贴,他表示关你什么事? 今日我又去服务中心办事,看到一台车先贴的条,一分钟后发的短信,两分钟后该车主从服务中心出来看到贴条,随即不挪车了,我有凭证,暂不上传。(某门面店主表示该警员一直如此操作) 综上,先发短信给车主挪车时间,一是给车主一个改过的机会,二是起到教育和警醒以及和谐社会的作用。现在该警员反向违规操作先贴条再滞后数分钟发短信,且对更严重的盲道违停视而不见,这违背贴条操作流程如何纠偏、改正? 我的截屏证据已显示收到短信两分钟到达违停点但条已提前5分钟贴出,故请相关领导慧眼查明该警员的错误执法导致我的车的错误贴条进行撤销处理。 在此表示感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接到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督办件后,青山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工作人员于03月30日核实情况。经核查您的车辆停放在工业路随州街至黄州街段(严管路段),并无停车泊位。青山区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当天执勤的工作人员当天15时25分推送提醒信息,15时26分粘贴违停告知书,您违停事实存在,根据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2026年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明确了中山大道等266条道路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道路”)这些严管道路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全天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在严管路段机动车违法停放或临时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严管路段24小时禁停,严管路段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而特别设定的,在此类路段临时停车也是不被允许的。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统一标准和规范,不存在先贴单后提醒。同时交管部门始终将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作为准则,坚决杜绝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同一时段内同路段的所有违停车辆,均按统一标准处置。03月30日10时06分、11时19分、15时,青山区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5797007101与您联系,均无法接通,故已书面形式告知办理情况和结果。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武汉化学工业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接到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督办件后,青山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工作人员于03月30日核实情况。经核查您的车辆停放在工业路随州街至黄州街段(严管路段),并无停车泊位。青山区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当天执勤的工作人员当天15时25分推送提醒信息,15时26分粘贴违停告知书,您违停事实存在,根据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2026年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明确了中山大道等266条道路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道路”)这些严管道路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全天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在严管路段机动车违法停放或临时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严管路段24小时禁停,严管路段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而特别设定的,在此类路段临时停车也是不被允许的。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统一标准和规范,不存在先贴单后提醒。同时交管部门始终将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作为准则,坚决杜绝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同一时段内同路段的所有违停车辆,均按统一标准处置。03月30日10时06分、11时19分、15时,青山区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5797007101与您联系,均无法接通,故已书面形式告知办理情况和结果。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武汉化学工业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