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2025年11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方式:81345800
|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书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遗产管理人 |
| 1 |
李细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武汉市江夏区环湖路一号中建汤逊湖壹号五期LP-55号楼/单元1-3层4号 |
鄂(2021)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05621号 |
胡金香 |
|
| 2 |
李细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黄家湖大道118号武汉美的君兰半岛A-3项目2栋/单元1层(15)商铺号 |
鄂(2025)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0914号 |
胡金香 |
|
公告单位: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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