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572号
根据(2025)鄂0115执恢177号,王南静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8126号 |
汝家豪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5002004GB00004F00130020 |
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江夏大道70号百步亭江南郡一期13栋1单元5层4号 |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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