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6第1397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1月前点击:70

编号:2026第1397号
根据(2025)鄂0981执968号之六,付东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2)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38536号 | 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支行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5086009GB00039F00050216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286号居住、商务、商业项目(晨鸣中利华中金融总部)1.1期B-1栋2层35办公号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