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管公房管理制度及城市更新的咨询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1月前点击:69

留言板:致: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一、关于直管公房管理制度更新问题1985年发布的《武汉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暂行办法》,距今已超过40年。在当前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的背景下,现行制度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不足:•\t未涉及城市更新、危房改造等新形势要求•\t未明确产权人与经营管理单位的职责边界•\t未建立与现代治理相适应的管理与实施机制•\t经营管理单位多为国有企业,虽受政府授权开展管理,但其履职情况、信息公开、服务规范及绩效考核等方面缺乏统一规范和公开渠道\uD83D\uDC49 咨询:1.\t市级层面是否已制定或正在研究更新直管公房管理的相关制度或规范性文件?2.\t是否考虑将直管公房纳入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等政策体系统筹推进?二、关于产权人与经营管理单位职责划分问题当前直管公房普遍采取“政府为产权人、企业为经营管理单位”的模式。在实践中,在以下事项中职责边界尚不清晰:•\t房屋安全责任主体•\t危房治理及改造决策主体•\t更新实施与资金筹措责任\uD83D\uDC49 咨询:1.\t市级层面是否对产权人(区政府)与经营管理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有统一指导或规范?2.\t在涉及危房治理、更新改造等重大事项时,是否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划分原则或工作机制?三、关于直管公房危房治理路径问题根据前期咨询回复,直管公房不适用“合作化改造”路径,但替代路径尚未明确。\uD83D\uDC49 咨询:1.\t在排除合作化改造模式的情况下,直管公房类危旧房应优先通过何种方式推进?是否纳入以下体系统筹实施:•\t政府主导征收(类征收如置换)•\t城市更新项目(如“五改四好”)•\t老旧小区或危房改造计划2.\t市级层面是否已明确牵头部门及推进机制?四、关于直管公房管理绩效与目标导向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直管公房管理多以日常维护为主,在房屋安全治理、旧城改造及城市更新推进方面,缺乏明确的目标导向和评价机制。\uD83D\uDC49 咨询:1.\t市级层面是否考虑对各区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性的绩效目标或考核方向,例如:•\t房屋安全鉴定及动态管理•\t危房治理推进情况•\t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或危旧房改造的情况•\t纳入政府五年发展计划或政策性城市更新计划•\t日常维修及公共部位改善情况2.\t是否考虑建立与城市更新相衔接的管理评价机制,通过年度目标或分类考核,引导相关工作由“日常维护”向“安全治理与系统更新并重”转变?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城市更新的内容包括既有建筑、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的改造,直管公房的改造也是城市更新的一部分,在全市城市更新政策指导下进行。同时,城市更新受到国土规划、城市功能布局、文化保护、参与主体、资金支持等多重因素影响,有计划地逐步实施,不是一蹴而就的。根据相关政策,城市更新计划由各区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报市里审批通过后,由各区组织实施。您可以向属地管理部门进一步咨询长虹桥87号纳入城市更新的情况和进展,我局已协调公房管理单位(武昌区房地产公司),一旦长虹桥87号纳入城市更新或改造项目,立即启动房改工作,保障公房承租人的主体权利。我局工作人员于4月16日-17日多次通过电话85482195与您联系,您均未接听。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城市更新的内容包括既有建筑、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的改造,直管公房的改造也是城市更新的一部分,在全市城市更新政策指导下进行。同时,城市更新受到国土规划、城市功能布局、文化保护、参与主体、资金支持等多重因素影响,有计划地逐步实施,不是一蹴而就的。根据相关政策,城市更新计划由各区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报市里审批通过后,由各区组织实施。您可以向属地管理部门进一步咨询长虹桥87号纳入城市更新的情况和进展,我局已协调公房管理单位(武昌区房地产公司),一旦长虹桥87号纳入城市更新或改造项目,立即启动房改工作,保障公房承租人的主体权利。我局工作人员于4月16日-17日多次通过电话85482195与您联系,您均未接听。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