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BUBR普拉提运动美学空间(汉阳四新店) 一、投诉事项 未签书面合同、未开具发票,拒绝退还预付款5600元; 降低服务标准、诱导消费,要求退还剩余课时费3000元; 两项合计8600元,请主管部门责令商家限期全额退款。 二、事实与理由 2025年3月—6月,本人分三次向被投诉方充值购买“一对一私教课”: ① 3月 9600元(已开课); ② 4月 2400元(已开课); ③ 6月 5600元(未签合同、未开发票、未排课、未上课)。 第三次付款后,商家出现以下问题: 未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签订书面合同,也未提供发票; 无教学交接与计划,课时擅自“缩水”; 授课教练频繁更换,与购课承诺“固定教练”不符; 教学过程中曾发生运动拉伤情况,教练未及时处理及采取安全措施; 对退款要求以“公司规定”为由推诿,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未提供服务应当退回预付款”之规定。 本人认为: 第三笔5600元未形成任何服务事实,应全额退款; 前两笔因商家严重降低服务质量、虚假宣传,依据《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条,本人有权要求解除协议并退还剩余课时费3000元; 合计8600元 三、诉求 请市场监管部门或商务主管部门: 责令被投诉方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8600元; 依法对商家不签合同、不开发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四新街道了解,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您了解具体情况,对商家进行现场检查,并在本所约谈了招商樾望BUBR普拉提店及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经多次沟通,被投诉方同意退回第三次未签合同未开课的钱款,另双方对第一次和第二次的退费余额存在分歧,经调解后该分歧仍无法达成一致,被投诉方明确表示无法接受您提出的全部诉求,无法达成最终调解协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程序等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另关于您反映的涉及 四新街职责范围的问题,执法人员已依法依程序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并将具体情况于电话中向您告知解释。2025年9月11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592089向您告知办理情况,并确认您已收到了部分退款,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经汉阳区税务局了解,您要求该公司开具发票。工作人员电话约谈联系武汉市一杯美式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张**,目前共开具3张发票。发票号码25422000000164830457,发票金额共计5600.00元,发票号码25422000000164830319,发票金额共计2400.00元,发票号码25422000000164779409,发票金额共计9600.00元。9月9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837293向您反馈此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四新街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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