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彩虹郡双李路违章停车违法代码:10390处罚有异议

武汉通2025-09-23  103

留言板:事情经过9月2日10:49分在彩虹郡双沁一路停车下物品收到违章驾离信息提醒,立马驾车离开。大概驾车离开20分钟后回来停附近位置。9月4日收到违章第一张照片是开始时间11:45:36。异议情况:在外面二次停车时刻(11:10)离开时候未收到任何短信。后面直接收到违章处罚。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洪山交通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机动车违停取证照片,照片显示是2025年9月2日11时45分机动车在双沁一路停放,后台系统于2025年9月2日10时50分通过12123平台发送提醒短信至您预留手机号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第01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洪山大队对该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事实存在取证程序合法。您若对电子抓拍处罚有异议,可在交管12123平台上进行申诉,也可在60日内向洪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通过本机关提交复议申请。9月8日9时53分,武汉市公安局洪山交通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洪山交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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