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丽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何家庙祥生·君城一期26栋2单元5-6层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国用(商2015)第1151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东字第201501553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丽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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