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淮海路9号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二期)B4栋/单元4层办公9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24)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1250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华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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