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 投诉岱黄高速府河桥上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来回乱窜的问题!这简直就是拿生命在开玩笑,也给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每天早晚高峰时段,府河桥上机动车流量巨大,车速也较快。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有电动自行车堂而皇之地在机动车道穿梭,完全无视交通规则。 是出了人命相关部门才会真正重视,才会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吗?希望相关部门,特别是交管部门能立刻采取有效措施,比如在桥两端设置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的明显标识和物理阻拦设施;加大警力投入,在早晚高峰对违规驶入机动车道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和教育;利用监控设备对违规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机动车道,违者可处警告或罚款(北京案例中罚单达每日百起)。 同时,也希望交通规划部门能重新审视该区域的非机动车通行路线规划,是否存在不合理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为了方便而冒险走机动车道的情况,如果有,尽快进行优化调整。人命关天,不要让悲剧发生后才追悔莫及,立刻行动起来解决府河桥上电动自行车乱象!
官方回复:尊敬的森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黄陂交通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联系,您反映黄陂区岱黄高速上有非机动车通行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核实,府河大桥设有非机动车道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经府河大桥通行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应从府河两岸堤顶步道上下进行非机动车道通行,刘店转盘至府河大桥是岱黄高速的一部分,禁止非机动车通行,在府河大桥机动车道行驶的非机动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对以上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我队依法查处。近期我队现场查处非机动车进入高速路段10起,经查看视频监控与热心市民举报误上高速行人15起。我队在后期工作中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对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开展宣传教育,让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知晓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违法行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文明意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通行安全。8月29日10时35分,武汉市公安局黄陂交通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黄陂交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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