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过去一年前,广电兰亭时代业主通过物业发起安装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但是最终不了了之。最近一段时间,小区经常出现高空抛物现象,安全风险极高,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社区接手后没有推动落地,希望有关部门关注和审查! 期望,尽快重启项目,通过公共收益增加高空抛物监控!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您是广电兰亭时代一期业主,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对于高空抛物摄像头相关设施的新增需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已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事项的,应当经占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经了解,前期社区已做业主意见征询工作,但是票数没有通过。我区住更局督促物业公司配合社区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在园区增设高空抛物监控设备相关事宜。下一步,我区住更局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沟通沟通和宣导工作:在楼栋单元等公共区域张贴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海报,并在业主微信群内定期做相关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推动居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避免发生安全隐患。9月10日 ,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004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悉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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