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一、事发经过• 时间: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上午约08:04• 地点:江岸区健康街“武汉市民之家南门—长江日报社北门”斑马线处我正常通过人行横道时,两辆机动车先后驶入该斑马线,未停车让行,且加速压白色实线通过路口,与行人擦身而过,导致行人被迫止步、后退避让,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两车均无减速迹象,现场无人员倒地受伤,亦无车辆剐擦痕迹。二、违法车辆信息1. 第一辆车• 车牌号:鄂AZ42W7(白色现代轿车)2. 第二辆车• 车牌号:鄂A181VA(粉色mini)三、证据材料• 可提供现场完整视频一段(时长约24秒),已清晰记录以下内容:• 两车车牌号码• 路口礼让行人字样• 行驶轨迹• 未礼让行人的全过程 视频链接:https://vms.msgboard.dawuhanapp.com/video/si6k3qq0WE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江岸交通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反映在江岸区健康街“武汉市民之家南门—长江日报社北门”斑马线处过人行横道时,有两辆机动车经过未礼让行人的问题。江岸区交通大队告知您:一是江岸区交通大队会根据您提供的相应信息进行调查,交管部门必须对违法机动车的类型、号牌、外观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等,事实审核无误后才能进行相关处罚。二是如您有该起违法行为完整的视频证据,可以前往江岸区交通大队二中队(和谐大道与翠柏路交汇处)提交相关材料,收到举报材料后,江岸区交通大队会调取路口监控进行审核,符合处罚条件的,将依法通知车辆驾驶员前往江岸区交通大队接受调查。三是您也可以通过《武汉交警》公众号“随手拍”平台(一下简称“随手拍”平台)进行投诉。根据“随手拍”平台《交通违法举报注意事项》证据规范第4条:事后举报须在违法发生后24小时内上传视频或图片,视频或图片上应当有拍摄时间记录(推荐使用行车记录仪视频片段或截图),并由举报人选择违法时间和违法地点。9月5日10时12分,武汉市公安局江岸交通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江岸交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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