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投诉内容: 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与地产相互间存在利害关系且违规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合法程序。 同时该物业服务公司并未提供相关等级服务,却欺骗、隐瞒业主收取高额物业费,存在严重欺诈行为。 该物业公司未提供或提供低等级服务而收取高等级物业费的行为,其物业服务经营行为存在“质价不符”的情形,应当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请求相关部门针对以上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彻查该物业服务公司承接签订项目、质价不符和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于9月9日通过电话83898293向您核实情况,您未接听电话,根据来话内容了解,您主要反映东原阅境物业与地产违规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履行相关合法程序的问题。东原阅境小区由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东原阅境小区于2020年12月31日交付使用,2019年5月,武汉东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市房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武房规[2014]1号)相关规定,组织东西湖P(2018)109号(东原·阅境)项目进行前期物业服务选聘工作,确认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人,服务期:2020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0日。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加强小区日常服务管理,积极构建小区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关于您反映东原阅境小区物业费高的问题, 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已告知您,关于物业费收取,按照前期物业合同约定执行,如需调整,可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协商解决。下一步,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管所将加强常态化管理,及时处理市民朋友反映的问题。9月9日10时08分、10时47分、11时50分,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科通过电话8389829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由于电话未能接通,无法告知您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科、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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