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中梁天玺壹号交房好几年了,地下车库一直处于烂尾状态,现在入住已经很多了,车子完全没有地方停,希望领导重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住更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9月3日通过电话83080203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中梁天玺壹号地下车库未交付等问题。中梁天玺壹号项目位于东西湖区径河街径西九路以东、金北二路以北,系湖北梁宏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于中梁天玺壹号项目存在交付风险,2022年被纳入东西湖区保交楼项目。东西湖区成立区保交楼工作专班,督促开发商承担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该项目一期1-3、5#于楼2022年11月启动交付;二期6-7#楼于2023年6月启动交付;9-10#号楼于2023年8月启动交付;三期8#、11-12#楼,目前未建未售。该项目保交楼房屋均已交付。针对地下车库交付问题,经核实,地下室由湖北江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由于开发企业与湖北江天、江苏江都存在工程款纠纷,地下车库未建设完成。2023年,区住更局多次约谈开发企业,向开发企业下达监管函,要求其履行主体责任,加快地下车库的建设及交付。2024年以来,区住更局也多次要求开发商积极筹集资金,早日交付车位,妥善化解风险启动三期销售建设事宜。开发企业表示,因与总包存在工程款纠纷,企业剩余资产已被黄陂区法院查封导致项目进入停摆状态,目前正向黄陂区法院提出异议,但资产仍被查封中。区住更局在区专班的领导下,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平等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合同法律关系范畴,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争议。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第四章第十条“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出卖人负责整改完善,但不承担其他责任”,区住更局将督促企业履行建设交付主体责任,筹措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已告知您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2025年9月3日15:26我区住更局通过电话8308020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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