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至南律师事务所收钱不做事

武汉通2025-09-13  39

武汉留言板:2025年3月16日,本人因被某珠宝店诈骗3万元,通过网络广告了解到湖北至南律师事务所,并与该律所对接人李老师、芦先生取得联系,都是电话沟通的。在未签订任何服务合同的情况下,该律所以“调档费”名义要求我支付1000元,后又以“冻结对方财产”为由要求支付2200元,共计支付3200元至其指定的“武汉市硚口区至南咨询经营部”(个体工商户账户),没有开发票。
支付费用后,该律所仅提供了一份诉状,声称已递交法院,但至今未提供任何案件进展证明或法律文书。经我多次追问,该律所不仅未能给出合理解释,反而以“服务已结束”为由推脱责任,并最终将我拉黑,拒绝进一步沟通。
官方回复:尊敬的李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江汉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了湖北至南律师事务所,了解相关情况。2025年9月10日江汉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希望律所退费。我局工作人员根据《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第二十条有关规定,告知您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因收费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所在地律师协会协调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化解矛盾纠纷,我局律师工作科将继续联系律师事务所,督促其积极与您沟通。江汉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工作人员于2025年9月10日16:32分通过电话85578590与您取得联系,告知您相关办理情况。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汉区司法局将继续履职尽责,做好律师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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