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蔡甸区嘉兴园小区二期和一期分开管理

武汉通2025-09-13  36

武汉留言板:尊敬的领导: 本人是蔡甸区嘉兴园小区二期商品房的业主,现就住的小区二期商品房与一期还建房未实行分区管理一事进行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自入住二期商品房以来,发现小区将二期商品房与一期还建房置于同一管理区域,未进行物理分隔或明确的分区管理,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公共资源使用混乱:两区域业主共用小区绿化、停车位等公共资源,导致二期商品房业主的权益被稀释,停车位紧张等问题频发。 管理标准不统一:一期还建房与二期商品房在物业费标准、物业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差异,一期还建房0元物业费,二期商品房是收1.8元每平方米的物业费,但因未分区管理,二期业主未能享受到与其物业费匹配的专属服务,且两区域人员混杂,增加了小区安全管理难度,也对居住舒适度造成了影响。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应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供与服务等级相匹配的管理。二期商品房与一期还建房在规划性质、业主构成、物业服务标准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实行分区管理是保障双方业主合理权益的必要措施。 为此,特提出以下诉求: 1. 对二期商品房与一期还建房进行物理分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 2. 针对两区域分别制定符合其性质的物业管理方案,保障二期商品房业主享有的专属公共资源和服务质量。 恳请相关部门/单位重视此事,尽快组织调研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明确答复,协调解决分区管理问题,维护二期商品房业主的合法权益。 嘉兴园二期全体业主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反映嘉兴园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问题。经核实,您所在的嘉兴园小区由武汉正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属住宅型物业项目。小区总物业管理区域面积为1961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6081.80平方米,包括3幢住宅楼、4幢商业住宅楼及1幢辅助用房。物业服务用房位于6#楼第二层,社区用房位于6#楼第一、二层。关于您提出的将一期和二期分区域管理的建议,嘉兴园小区在2021年依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及《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确定的用地范围为基础,统一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其中,1#、2#-1、2#-2、5#、7#、8#楼属于一期,3#、6#楼属于二期。若需对现有物业管理区域进行调整,须依法依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同时还需进行多方协调并广泛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待后续区域划分后,将尽快制定物业管理方案。2025年8月25日,我区住更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491142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我区住更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品质服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办单位:蔡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科、蔡甸区蔡甸街道汉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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