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现有公积金贷款一个家庭中只能用两套房子贷款,建议放开第三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官方回复:尊敬的任女士: 您好!关于开放第3次公积金贷款的建议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结合本地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并调整本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政策。《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武汉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武汉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两个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公中规〔2024〕8号)规定:借款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公积金系统中记录的贷款次数达2次及以上的,其公积金贷款申请均不予受理。 住房公积金具有典型的互助功能属性,已办理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其购买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过程中已给予了资金上的支持和帮助,两套不同的房产均已享受过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优惠。 与此同时,截至2024年末,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率为94.62%,资金使用率处于高位运行。若此时开放第3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有限的住房公积金将难以满足大量的新增贷款需求,为保障广大缴存职工购买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贷款的基本需求,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有序运行,我中心暂无法支持已有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的贷款申请。 8月19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武汉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与关注!【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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