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本人由于购置房产需要提取公积金进行装修。客服咨询公积金中心。客户反馈无法提取公积金。原因是由于认户,本人名下无房产,但是公积金认户,但是本人确实经济困难需要提取公积金,请回电告知如何提取,急,急,急!
官方回复:尊敬的王女士: 您好,您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如何提取公积金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系统核查,您名下有一笔尚未结清的纯公积金贷款,故不符合当前公积金提取政策。 根据武公中规【2023】2号《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第七条第(二)项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执行。”您可以用公积金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部分,适当减少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8月20日14:32,我中心张姓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222027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中心】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