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有,远远低于工资,而且公司没有发一分钱工资,产假休完上班了,公司没有1小时哺乳假,请问公司这样做,违法吗?该怎么维权?
官方回复: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处(仲裁处)工作人员于2025年8月25日10:57,11:02,11:11分与您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您咨询: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有,远远低于工资,而且公司没有发一分钱工资,产假休完上班了,公司没有1小时哺乳假,请问公司这样做,违法吗?该怎么维权?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如您与公司就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事项发生争议,可向企业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公司违反规定,强迫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损害员工休息权益,您可向企业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我们将继续做好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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