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6135号

武汉通2025-09-13  0

  高欣,程悦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常青一路218号武汉唐家墩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k3地块7栋/单元37层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313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欣,程悦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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