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6193号

武汉通2025-09-13  20

  邱博洋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中山大道2366号新建居住项目(二七沿江商务核心区北片26号地块)5栋/单元10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0439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邱博洋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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