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首玺K3小区新选聘物业合同内容的意见书

武汉通2025-09-05  49

武汉留言板:青菱街道办事处:小区业委会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关于选聘新物业公司的临时业主大会,但是与投票选定物业公司工作密切相关的合同文本也于7月29日才公布,且未发布关于合同文本意见的征集公告。请问是否合同内容无需公告征集意见,可以由业委会自行确定。流程是否合法?若先行投票选定公司,合同内容再行确定,被选中的物业公司在合同中加入业主无法接受的条款(如加入给物业公司补贴、可以涨价等条款),是作废前面的投票决议,还是业主被迫接受合同条款。这是一个前后矛盾及存在暗箱操作可能的流程。应先行公示合同内容,进行意见收集,合同文本内容经过业主大会投票通过后再进行选聘工作,不能接受合同文本成了霸王条款。以下为部分业主对现有合同文本的意见,请业委会进行解答,同时广泛征集业主意见。1.合同文本中相对于武汉时住更局范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条款: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自行加上了”(单次/单项 2000 元以内)“。以及第二十条自行增加了“涉及小区业主安全或其它紧急情况的事件,乙方可先行启用后报备业委会。”以上条款为申请维修资金留下了极其便利的条件。目前我们了解到现有物业公司单次支出超过2000元的支出不胜枚举,如此这般,甚至可能出现单价低工程整合成大工程的操作严重损害业主的利益。请更正依据政府范本文件编写2.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了带资金额,为保障业主的利益请全额支付进场资金,由业主共同决定维修项目后,再从共管账户中进行拨款施工。3.合同中带资项目中包含打扫垃圾、换垃圾桶、清掏、换灯、树木修建等项目,此应属于日常维护事项,现有物业公司同样的星级标准一直在日常成本中支出。如何界定为带资项目,请明确在合同中约定,按此计算后期除了人员工资,都能计算如算带资投入,也是严重损坏业主的利益。4.带资项目中漏水维修需花100万,如何计算得来,部分业主家中漏水严重,而未漏水家中不能享受到这部分带资红利,带资改造的肯定是惠及整个小区公区的,仅仅只惠及小部分业主专有部分,且花费金额巨大,完全失去了建设小区的初衷。5.带资整改项目完成如何验收?是否只需要业委会验收,有失公允,请明确验收流程,及各类项目的审计要求、周期等。6.满意度考核中,优秀给予奖励,是什么形式?是补贴公共收益给物业公司,还是可以返还可以少带资?谁有这个权利,请明确阐述。此外,得分不满意1万/半年,3年共计6万,对于1年收入近千万、带资一共有300万的项目,约2‰,无法起到任何监督约束作用,按工程惯例为2~3%。综上所述,合同考虑不周,误导业主,甚至有可以减损业主利益的嫌疑,要求街道立即责令业委会重新公示合同内容,进行意见收集修改完善,合同提交业主大会投票通过后再进推进选聘工作.请尽快核实处理,无需回电。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您反映的美好长江首玺k3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问题,经查业主委员会按照小区2025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开展物业选聘工作,组织业主代表成立物业选聘小组。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基础框架》(草案)及《选聘方案》(草案)4月28日、5月18日,业委会曾两次征集业主意见;6月9日业委会发布公告称:截止6月8日,仍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故《美好长江首玺小区K3物业选聘方案(草案)》和《美好长江首玺小区K3新物业合同基础框架(草案)》通过。7月24日业委会在电子投票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候选物业的服务合同,7月29日在小区公众号同步公示。8月6日,业委会根据2025年第二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表决结果与北京和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8月13日,街道办事处约谈业委会,就业主反映的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异议进行了解。(1)对合同文本中反映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单次/单项 2000 元以内)问题,该条款属物业公司承担范畴;对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涉及小区业主安全或其它紧急情况的事件,乙方可先行启用后报备业委会的问题”,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中已删除该条款。(2)对于业主反映的带资进场相关问题,业委会表示具体落地细节、如何验收、如何使用等问题将与新物业协商形成补充协议,保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业主如对合同细节存有异议,可通过实名方式向业委会提出咨询或建议。后续,街道办事处会实时关注美好长江首玺小区K3物业管理活动,依法履行指导、监督与协调职能,确保程序公开透明、业主自治权落实。【经办单位:洪山区青菱街社会事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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