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问题1:本人湖北天门户籍,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居住,打算购买一辆摩托车,摩托车已实行“一证通办”政策,在江夏区上牌是否需要武汉居住证?上牌需要哪些材料? 问题2:本人2019年在江夏区梁山头社区居住,当时在江夏区藏龙岛管委会登记过流动人口,未领取武汉居住证。2023年在江夏区藏龙岛栗庙新村居住,派出所要求上报信息登记过流动人口。在公安平台上查看武汉居住证电子证,提示您未申领居住证,请持居民身份证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领。我是需要重新登记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还是按提示的信息直接去申领居住证(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领是到梁山头社区还是栗庙新村)?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 经江夏区公安分局藏龙岛派出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系您咨询居住证办理的问题,经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如果在我单位辖区居住,可到我单位窗口办理居住证,相关材料如下:可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作为证明材料,如您已经登记的,可直接在我单位户籍窗口办理,感谢您的反馈。 8月14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夏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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