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关于恒大时代新城业主停车问题各位领导好: 汉南恒大时代新城属于政府保交楼项目,近一年来陆续有业主正式入住,大概已入住800户。目前停车现状如下:1、小区四周路段无车位可停车,每天会交警巡逻贴罚单,不能停放车辆;2、2024年底物业通知地下停车场对业主收费开放,我们一致认为一收费标准太高(每月200元),二地下停车根本不具备验收的条件(地下积水非常严重,到处是螺丝钉多家汽车被扎胎等各种排水、消防问题),更不具备收费运营的条件,最后取消开放;3、后期保安告知业主从停车场刷卡进入,然后从地面大门可免费出入。然而昨日,物业又在小区68栋车辆出口增设两个石墩阻止业主车辆通行;目前小区业主无处可停车,请相关部门解决民生问题,保护公民合法权利!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恒大时代新城车位纠纷以及小区周边路段车辆被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的相关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恒大时代新城项目为全市重点“保交楼”项目。经了解,该项目前期规划采用人车分流设计,因此未设置地上停车位。关于小区业主停车问题,开发企业表示地库停车包括停车场秩序管理人员的人工成本、停车场设施设备维护费用、消防安全维护成本、水电能源费用、税费以及停车管理单位的经营利润等。停车收费方案已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且收费标准经参照周边同规模小区水平进行下调,现提供三种停车方案供业主自主选择:临停收费:每小时2元(白天7:00-19:00时段封顶10元,夜间19:00-次日7:00时段封顶8元);月租方案:200元/月;年租方案:2200元/年。业主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选择停车方式。关于68栋车辆出口增设两个石墩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物业人员已将石墩移走。我区住更局将督促开发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经我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纱帽中队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希望您规范停车,将车辆停放在周边的停车场内或停车泊位,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2025年7月25日11时8分、8月7日,我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纱帽中队、区住更局市场管理站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4851353、8475839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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