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汉阳区五龙路未礼让行人处罚有疑问

武汉通2025-09-05  117

留言板:该处并没有礼让行人的标识,但是被处罚,请问这是不是乱罚款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汉阳交通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的车辆于2025年7月28日18时24分在五琴路因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被电子眼抓拍。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礼让行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斑马线是“生命线”,也是驾驶员的“警惕线”,您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第一张图片记录您的车辆还未到达人行横道区域,行人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第二、三张图片,您未停车礼让行人先行,而是径直驶过人行横道,违法事实记录清晰,我队依法摄录。该处斑马线设计为无信号灯行人过街斑马线,路段标线清晰,减速标线、礼让行人警告标志、人行道指示标志齐全。驾驶机动车通过行人过街斑马线时,应当停车礼让行人先行。如仍对违法处罚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60日内到汉阳区司法局(芳草路1号)进行复议,或者到汉阳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8月4日17时20分,武汉市公安局汉阳交通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汉阳交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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