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5757号

武汉通2025-09-05  0

  应德喜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大道111号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F栋2层11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黄陂国用(2013)第2714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黄字第201300535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应德喜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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