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本人于今年五月转到武汉工作,之前在外地连续缴纳社保五年,没有中断,社保同月外地迁移回武汉,六月底一胎出生,八月申请护理津贴,为什么不给批,理由是没有连续在武汉缴纳六个月医保,那请问我之前缴纳的都是白纸吗?无论是武汉还是异地,缴纳的没用用处?那打工这么多年缴纳的生育险有什么用?还望解答
官方回复:尊敬的陈先生:\n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生育津贴支付”不予受理的问题。\n一、办理过程\n(一)情况核查。 经查询,您目前由单位在武汉经济开发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近期通过鄂汇办APP提交“生育津贴支付”业务,2025年8月20日武汉经济开发区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将该笔业务审核不通过。\n\n(二)解决措施及依据。经查询,您于2025年6月由单位办理了参保缴费,目前,已在我市办理完毕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将您2020年9月至2025年5月在深圳的57个月参保年限转移至武汉经济开发区。依照《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30号)规定,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参保职工自转出地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在转入地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在转入地追溯享受。您符合上述转移接续后待遇享受的相关规定。\n武汉经济开发区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您得到回复:问题已解决,无其他疑问。后期若还有疑问,可通过电话84853855与武汉经济开发区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联系咨询办理。 \n二、办理结果\n8月25日15:25分,武汉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221234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n祝您生活顺利!\n【经办单位:医保中心驻经济开发区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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