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177号
根据(2024)鄂0117执恢28号之一,程奇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8)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17583号 |
熊双桂、罗松柏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7001018GB02000F00010053 |
新洲区邾城街沿河大道(祥和.水岸名邸)1号楼1单元15层1室 |
|
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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