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156号

武汉通2025-09-05  42

编号:2025第3156号

  根据(2025)鄂0106执572号之二、(2025)鄂0106执572号,韩西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黄陂国用(2015)第7134号 徐小兰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6005019GB00027F00100041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叶店村珩生.领袖城丙6号栋1单元9层1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韩西名下。  
2 武房权证黄字第2014007633号 徐小兰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6005019GB00027F00100041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叶店村珩生.领袖城丙6号栋1单元9层1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韩西名下。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日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武汉便民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