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阳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明泽街8号碧桂园天玺湾(7#、11#-14#、100#-188#住宅,4#、5#、7#配电房,地下室)159栋/单元1-3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12159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春阳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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