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琦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33号商务、商业、居住项目E、F、H、I地块E-2栋2单元12层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0246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琦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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