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我想反映一下煤气罐租赁的费用问题。我租用煤气罐时,已经支付了150元押金,同时每年还要交30元租金。购买煤气本身已经花了145元,对于我们打工族来说,这些费用加起来并不低。 只是我不太理解,既然已经交了押金,为什么还要额外收取每年30元的租金?这个租金的收取依据是什么?我们觉得这像是变相收费,心里很难接受。 希望相关部门能了解一下这个情况,核实一下租金收取的合理性,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针对您咨询煤气罐租赁费用的诉求,常青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处理。并通过电话向您详细解释:辖区内所有站点的煤气罐租赁均收取月租,费用为每月3元。其中,押金为钢瓶本身的价值,租金则是钢瓶的使用费用,若不再租赁,押金可全额退还。经沟通,您已了解钢瓶租赁的相关情况,并表示谅解。7月24日15:22:37,江汉区常青街道综合执法中心通过电话1870277665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常青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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