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根据华润紫云府二期物业公示的2023年12月公共收益,物业方分配比例高达40%,想咨询一下相关部门这个分配比例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吗?如果没有依据为什么物业可以自行确定分配比例?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主要反映紫云府二期物业公示的公共收益分配比例不合理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该小区于2015年交付使用,2024年6月成立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公司按照利润的40%比例公示公共收益,2024年小区成立业委会后,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按照利润的70%作为公共收益,同时将前期公共收益比例进行调整,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物业科已督促物业公司履行上报职责,并积极配合业委会工作,做好现场相关解释沟通说明,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签订的合同做好小区日常服务。8月12日9时43分,洪山区住更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752127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洪山区住更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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