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美好长江首玺k3地块龙湖物业拒不退场,新物业合同备案受阻

武汉通2025-08-25  1

武汉留言板:目前龙湖物业拒不退场,新物业合同备案受阻,特转达相关内容供大家投诉龙湖物业拒不撤场及相关部门不作为用。投诉内容:我们是美好长江首玺K3小区的业主,现投诉以下问题:1. 龙湖物业长期无合同服务,拒不撤场2023年1月17日:原物业合同终止,龙湖物业转为无合同服务状态。2025年4月20日:业主大会关于是否同意续聘龙湖物业的表决结果为:不续聘,占比82.43%。2025年5月6日(提前90天):业委会书面通知龙湖物业,要求其于2025年8月6日撤场。2025年8月6日至今(8月12日):龙湖物业仍非法占据小区,拒不撤场,导致新物业无法入驻,小区管理混乱。2. 住建局、街道办互相推诿,新物业备案受阻业委会已依法选聘新物业,但在备案过程中:住建局要求街道办先盖章,否则不予备案。街道办以“不归其管”为由拒绝盖章,导致备案停滞。两部门互相推诿,涉嫌行政不作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3. 业主权益严重受损龙湖物业无合同服务期间,管理质量下降,存在安全隐患。因交接停滞,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缺失,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做出的合法决议,无法实行。诉求:立即强制龙湖物业撤场,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令住建局、街道办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新物业备案流程。成立专项工作组监督物业交接,确保小区管理恢复正常。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查该小区于2020年12月30日交付使用,现由龙湖怡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2024年12月小区成立第一届业委会。一、针对美好长江首玺K3老物业退场的问题。经核实,小区开发商前期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了美好幸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并于2018年12月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因美好幸福物业于2021年8月被龙湖怡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全资收购,美好幸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更名为龙湖怡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且沿用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25年4月13日,小区业委会就重新选聘物业公司事项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在征集业主意见后,2025年4月20日业主大会会议形成决议不续聘龙湖怡悦物业。2025年8月5日,小区业委会就重新选聘物业服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结果选聘北京和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小区提供服务,同日,业委会与北京和泓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025年8月6日至2028年8月5日。随后我区青菱街道办事处收到美好长江首玺小区K3开发商(龙湖怡悦物业)向武汉南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请求制止业委会违规行为,暂停新物业合同备案、暂停新物业公司进场的函》,函称,已以“业主大会表决面积中未计入开发商持有的规划车位面积”为由提起业主撤销权诉讼,并要求暂停新物业公司进场。经了解,该案件已经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立案,案号为(2025)鄂0111民初15752号。老物业(龙湖怡悦)以开发商名义已向法院提出业主大会等业主撤销权纠纷事项诉讼为由,拒绝在未判决前退场交接。二、针对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问题。2025年8月4日,北京和泓物业向我局申请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提交相关备案资料。经核查后,8月6日我局工作人员已告知北京和泓物业相关备案数据资料不齐全。8月15日我局已向青菱街道去函确认街道对该小区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决议的相关意见及业主大会决议备案情况。待确认街道意见及答复结果后,我局将依法依规履行自身法定职责。 三、针对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缺失及物业服务的问题,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近期物业公司未收到小区业主反映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故障、损坏及缺失情况。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科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公共区域巡查及设施设备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保障小区公共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及质量,落实各岗位职责,做好现场解释和沟通说明,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签订的服务合同做好日常服务。【经办单位:洪山区住更局物业科】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武汉便民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