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本人在武房服务小程序里面查询得知保利香颂二期的物业公司为一级服务标准,但是对于住宅的物业收费却高达3.8元,请问这是否符合政府相关规定。无需电话回复,请用文字详细回复,回复需列明具体的政策或者法律法规依据。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保利香颂二期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为武汉二零四九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9月通过前期物业招投标方式,选聘保利(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2014年5月至2017年12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按市房管局武房规〔2014〕3号文《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中1-4级物业服务标准签订,1级最高、4级最低。由于当时未出台对应的政府指导价,物业费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2017年12月,《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DB4201)正式实施,该标准将物业服务分为5个星级,但仍未同步配套政府指导价,物业费标准继续按照市场原则由合同约定。2019年8月1日,《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武发改价格〔2019〕298 号)颁布实施,自此星级服务标准才有了对应的政府指导价,且明确规定此后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住宅物业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对应等级的政府指导价。同时,该文件第二十五条明确:本细则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或尚未终止的,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下一步,汉阳区住更局将督促物业公司严格依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做好业主沟通解释工作。由于您要求无需电话回访,故汉阳区住更局以文字回告。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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