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把小区车位只售不租,造成小区居民生活不便

武汉通2025-08-25  1

武汉留言板:本身为武汉保利香颂业主,近期小区多位业主无法租到车位,而物业管理公司手上掌握了大量空置车位(包含人防车位)。物业此种行为涉嫌违法,请政府相关部门督促整改。部分相关法律条款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但投资者可依法获得使用权和收益权,且不得买卖但可租赁。根据《民法典》第276条,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若开发商或物业以“只售不租”限制业主使用未售车位,实质剥夺了业主的合法使用权,违反了这一核心原则。
官方回复:尊敬的刘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是保利香颂项目地下车位停车方案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对于“出租”时限并没有强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因此,地下车库可由开发企业依照相关法规处理合法收益权。区住更局已就此事联系该项目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告知其您的诉求,据了解,该项目地下车位停车方案为使用权转让、临停及部分月租,目前月租车位名额已满,如有需要月租的业主可以在物业公司前台登记排队。区住更局建议其酌情考虑广大业主停车需求。业主也可以协商处理,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5年8月11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547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同时也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全力依法依规为您和企业创造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途径。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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