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机动车强行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行为

武汉通2025-08-25  0

留言板:8月8日早8:05分在汉阳区晴川大道,长江大桥正下方的汉阳江滩莲花门段,一辆车牌号为:鄂AOK97P 黑色大众轿车拒绝排队,强行加塞到非机动车道行驶一直到龟山公园(汉水谣餐厅)才加塞进机动车道,想请问交警部门对于这种恶意行为是怎么处理的?并建议此路段继续投放锥桶警示,想得到有关部门的一个解答,不用电联,直接回复即可,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金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汉阳交通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联系,您主要反映骑车途经晴川大道长江大桥正下方的非机动车道时,遇到车牌号为鄂A0K9**黑色大众小车拒绝在机动车道排队,从旁边的非机动车道行驶一段路后,加塞进机动车道。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队十分重视,通过您提供的时间地点线索,我队调取晴川大道莲花湖路附近监控,核实到您反映的车牌号为鄂A0K9**黑色大众小车存在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询我队已联系该车辆驾驶员王某,对王某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教育,要求驾驶员到我队接受调查处理。责令今后驾车时严格遵守交规,规范行车行为,确保交通安全。为管控该路段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问题,我队前期在该路段非机动车道入口处设置警示锥,有效防止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通行。由于警示锥为塑料材质,经长时间日晒雨淋不免造成老化损坏,并伴有遗失情况,造成警示锥缺失,我队将向上级部门申请增补,待警示锥增补后会再次投放。8月8日14时37分,武汉市公安局汉阳交通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汉阳交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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