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我居住在中城悦城,9号楼楼下架空层停放了近几百辆电瓶车,这一情况带来诸多严重问题。每晚电瓶车防盗警报声此起彼伏,严重干扰居民休息,噪音污染让大家苦不堪言 。而且电瓶车停放毫无秩序,不仅阻碍居民正常通行,还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若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且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而我们小区9号楼架空层的电瓶车停放现状,明显不符合上述规定,既未进行防火分隔,也未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存在极大消防安全隐患。 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此事,尽快督促小区物业进行整改,还居民一个安全、安静的居住环境。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中城悦城架空层停放电动车的问题。经核实,小区电动车棚无法满足居民停放电动车需求,现将电动车停放在架空层,物业公司在此处放置灭火器,同时安排人员进行巡查。消防部门对小区架空层停放电动车的规范有四必﹕1、监控全覆盖;2、喷淋;3、防火隔断;4、车位分割线。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督促物业公司根据相关部门规定规范停车管理,制定电动车棚新增方案向社区上报。8月13日9:08分,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27648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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