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您好!我是2006年到2009年经湖北省教育厅引入到湖北孝昌县资教的支教生,我看到有政策说服务期满的支教生这三年视同三年工龄,但是那三年没有办理社保相关手续,我是期满后回武汉于2010年7月份开始才办了社保卡开始缴纳社保,我想问一下这三年的社保是否可以补缴,如果可以补缴,我需要提供哪些补缴材料,以及大概需要多少费用,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8月20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51866406与您联系,解答了相关问题。关于您反映支教生补缴社保的问题。经查,依据相关政策,2010年8月1日前支教服务期满可在退休时提供人事档案审核视同工龄,您表示已知晓。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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