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你好,我看到教育局官网上写的政策是“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政府通知入学范围。”
请问:
1、是需要父母双方都持有居住证么?还是只要一方持有居住证就可以?
2、劳动合同就是要看社保吧?这个有劳动合同要满多长时间的要求么?或者说有社保缴纳满多长时间的要求么?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在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的诉求已获悉,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于8月11日9:132通过电话联系您,对您咨询入学问题进行了回复。若您若需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欢迎致电武汉市教育局基教处电话65608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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