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假延长细则的咨询与建议

武汉通2025-08-25  67

留言板:非常感谢政府相关颁布关于婚假延长的通知,但是像我们这种5月领了证,但是还未休婚假的人,相关政府能否借鉴学习浙江的方案,让结婚一年内的人未休婚假的享有这次的婚假延期的福利,休15天。因为3天婚假是国家规定固有,新增12天系湖北省政策,理应让刚结婚的朋友们也享受到福利政策,有利于我们有时间休假出门度蜜月,增进旅游,多生孩子,促进旅游消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委工作人员于7月21日10:08电话联系您,25年6月25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21号)第19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至15天。”实施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含当日)。适用对象为2025年6月25日(含当日)之后我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根据现行政策,若您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在2025年6月25日之前 ,湖北省内职工可享受国家规定婚假3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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