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最新的消防栓检测日期6月4日,实际消防栓没水,违反了《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消防问题关乎整个小区千千万万居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请严肃处理,责令整改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徐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核实,您电话里反映的15栋消防栓内无水的问题,我们已查看15栋1层和32层的消防栓,均有水。我们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消防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和上报。7月28日,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事务中心通过电话027-81818240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您已知晓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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