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问题

武汉通2025-08-12  124

武汉留言板:网上查到武汉在24年12月1日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在24年12月1日后办理房产证申报契税的,契税按1%,请问我21年购买首套期房,24年7月交房,24年9月底申报了契税(1.5%)的,没有任何优惠政策吗,是否有补贴。既然购房时间都是24年12月1日前,却按申报契税日期卡优惠政策合理吗,就是说买了房不交税拖着到最后反而有优惠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东西湖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7月24日与您电话联系核实。根据来话内容,您主要咨询契税问题。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16号】:(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该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2025年7月24日11时00分,东西湖区税务局通过电话83398218 拨打电话,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东西湖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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