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百合苑3号门口,我违停被贴了罚单,但没有提前收到相关警示短信提示等,非严管路段,对此存疑。同时有几点疑问:1.我车前后左右,包括人行道上都停满了违停车辆,为什么只有我被贴了罚单?2.据了解,育才实验小学对面的商铺长期有车辆停在非停车位和人行道上,无人管理,难道就是有人在旁边说一句就可以长期违停吗?3.老旧小区,没有地下停车场,苑区内根本没有位置,没有影响交通的情况下盼人性化管理。安居路向北延伸的安居苑门口停成什么样了交管部门应该知道吧,甚至兴业路主干道上违停的我认为更应该重视。
官方回复:尊敬的金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江岸交通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江岸区交通大队核实,您将车辆停放在安居路无停车泊位的区域,江岸区交通大队电警第一时间推送短信提醒您将车辆迁移,您未及时将车辆驶离,违法停车事实成立,故江岸区交通大队采集您违停证据。您未将车辆停放在规范的停车泊位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江岸区交通大队对于您车辆违停的处罚予以维持。7月5日16时30分至17时18分江岸区交通大队电子警察工作人员共查处违停机动车20起,并无您反映的选择性贴单的情况。7月17日15时47分,武汉市公安局江岸交通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江岸交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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