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近期湖北延长婚假,但本人在政策出台前已领证未休假,单位回复仍然按前期政策休三天婚假,想问问政府和配偶离婚后复婚算再婚嘛?复婚后能按新规休十五天婚假嘛?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25年6月25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21号)第19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至15天。”实施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含当日)。适用对象为2025年6月25日(含当日)之后我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根据现行政策,若您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在2025年6月25日之前 ,湖北省内职工可享受国家规定婚假3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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