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5191号

武汉通2025-08-05  45

  张亦丁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喻家湖148号(老1号)6栋4单元1层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改2001)第0263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0130475)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亦丁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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